(采购项目编号:AH-ZHNY-PC-0113-001)
各相关应答人:
国网安徽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3月第一次服务类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出。
分标编号 | 包号 | 推荐的成交候选人 |
FW | 包1 | 安徽佳禾新徽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FW | 包2 | 安徽三环电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FW | 包3 | 安徽宝科恒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FW | 包 4 | 安徽明生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FW | 包 5 | 第一入围候选人安徽立翔电力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第二入围候选人徽辰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FW | 包 6 | 安徽跨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FW | 包 7 | 合肥市睿电电气技术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FW | 包 8 | 长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应答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 3日内,向采购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成交候选人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 2)被异议人的名称;
(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 1)在成交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2024年4月9日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国网安徽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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