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宁波杭州湾新区胜陆高架北延(沈海高速新浦出口-瓷洲路)一期工程 | 项目代码: | 2201-330252-04-01-692674 | |||
招标人: | 名称:宁波杭州湾新区海平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前湾新区 联系人:陈航 电话:0574-82375221 | 代理机构: | 名称:宁波欣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慈溪市胜山镇经贸大街工贸大厦B座16层 联系人:何工 电话:0574-63819705 | |||
标段(包)名称: | 10KV锦业XA547线及锦诚环网、三雪环网、浦北环网等配电线路改造工程电力工程(施工) | 标段(包)编号: | A3302321320023857001001 | |||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一)投标人: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同时具有下述①和②资质(或者由具备下述资质单位组成的联合体):①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②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及以上资质。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②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③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④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不超过2家。(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证证书。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 | 工期(或服务期、交货期) | 质量承诺 | 项目负责人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个人业绩 | ||||
1 | 宁波市顺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16,154,594.00元 | 120天 | 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并符合国家及电力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 叶金垟 | 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编号:浙2332011202302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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