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311-440104-04-01-850729 | ||||||||||||||||||||||||||||||||||||||||||||||||||||||||||||||||||||||||||||||||||||||||||||||||||||||||||||||||||
投资项目名称 | 教育路业务技术用房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教育路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工程监理(含项目管理) | ||||||||||||||||||||||||||||||||||||||||||||||||||||||||||||||||||||||||||||||||||||||||||||||||||||||||||||||||||
标段(包)名称 | 教育路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工程监理(含项目管理)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广州市越秀区起义路200号和教育路69号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资金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建设拟拆除教育路69号地块2号楼,原址新建1栋地上2层、地下1层的业务技术用房,同时对指挥中心大楼进行部分改造,项目建设包括拆除2号楼建筑面积1553.00㎡;新建建筑面积3602.70㎡,其中,业务技术用房3062.55㎡,连廊540.15㎡。主要设置室内警务技能训练用房、信息通信用房(视频指挥调度室)、指挥中心用房(指挥室等)、设备用房、专业大屏等。改造建筑面积387㎡,主要改造指挥中心大楼与扩建部分衔接空间。项目配套建设室外管线、围墙、绿地及道路广场等。本项目最大跨度为24m(非轻钢结构)。 | ||||||||||||||||||||||||||||||||||||||||||||||||||||||||||||||||||||||||||||||||||||||||||||||||||||||||||||||||||
招标内容 | 教育路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工程监理(含项目管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教育路业务技术用房项目 已由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教育路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建议书的复函》(穗发改投批〔2023〕307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广州市统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含项目管理)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 教育路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工程监理(含项目管理) 2.1.2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建设拟拆除教育路69号地块2号楼,原址新建1栋地上2层、地下1层的业务技术用房,同时对指挥中心大楼进行部分改造,项目建设包括拆除2号楼建筑面积1553.00㎡;新建建筑面积3602.70㎡,其中,业务技术用房3062.55㎡,连廊540.15㎡。主要设置室内警务技能训练用房、信息通信用房(视频指挥调度室)、指挥中心用房(指挥室等)、设备用房、专业大屏等。改造建筑面积387㎡,主要改造指挥中心大楼与扩建部分衔接空间。项目配套建设室外管线、围墙、绿地及道路广场等。本项目最大跨度为24m(非轻钢结构)。 2.1.3工程建设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起义路200号和教育路69号。 2.1.4 工程估算/建筑安装工程费:项目建设总投资为8666.4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438.40万元,专项工程2530.44万元。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 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监理范围: 本工程可研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前期阶段(含绿化及管线设施迁移、临时用水、临时用电、超前钻(如有)工程旁站监理等)、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工程结算)及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收集管理、组织协调等全过程监理工作(含项目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计划及统筹管理; (2)需求管理; (3)报批报建管理; (4)设计管理(含BIM技术管理); (5)施工监理:对工程建设各项内容实施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设备监造、会同施工单位编制检测(监测)方案以及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监理内容涉及以下:①房屋安全鉴定、检测及监测、文物保护、管线迁改、树木保护、房屋拆除等方案编制;②施工进度、质量、安全、造价管理;③计算机信息管理;④智能建造管理;⑤考古挖掘施工配合管理;⑥周边文物建筑保护监管。 2.2.3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服务期自监理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或参加由委托人组织的第一次进场见面会之日起算,至本项目工程保修期结束且本合同工程结算金额经有权结算终审部门审定之日止。监理服务期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监理人须实行上述阶段的监理服务。 2.3最高投标限价: 113.25万元(其中,建设工程监理费为83.24万元,专项工程监理费为30.01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注:①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 房屋建筑工程 ,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注册企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 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3.4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1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出具时间为准(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四方主体盖章,否则不予以认可)。 3.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或市场监管)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③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附件一)。 ④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监理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3953.html)。 ⑤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资格评审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⑥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名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三)。 ⑦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 未在招标公告第 3 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4 年 5 月 15 日8时 45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http://www.gzggzy.s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 2024 年 4 月 25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4 年 5 月 15 日8时 45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4.3 本项目设立投标登记环节,采取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登记方式进行投标登记,不接受现场投标登记(参加投标登记之前,投标人应查询本企业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信息登记的状态,确保一切信息都是真实的、在有效期内的,以免出现相关信息不能被使用。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4.3.1投标登记时间: 2024 年 4 月 25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4 年 5 月 15 日8时 45 分。 4.3.2在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即投标登记)时,投标人应按要求在交易系统中填写《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表中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中标人履约时进行比对、查核。 4.4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5 月 15 日8时 45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5 日8时 30 分 至 2024 年 5 月 15 日8时 45 分 ;地点: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4开标室 。( 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 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光盘的,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光盘。 5.4 开标时间: 2024 年 5 月 15 日8时 45 分 。地点: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4开标室 。 5.5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文件评审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资审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本项目各项投标活动具体可通过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查询具体的时间和场地安排。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媒体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6.2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联系方式 招 标人: 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 广州市番禺区星运路1号 联 系 人: 胡工 电话: 020-22905692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南685号(阁屏商务大厦)8楼808室 联 系 人: 邝工 联系电话: 020-37608020、15989167596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 广州市番禺区星运路1号 联 系 人: 胡工 电话: 020-22905692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 督 电 话: 020-28866213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 登记 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监理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监理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监理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让监理业务。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 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总监理工程师: (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 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附件三:《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的企业名单》 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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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385 | ||||||||||||||||||||||||||||||||||||||||||||||||||||||||||||||||||||||||||||||||||||||||||||||||||||||||||||||||||
最高投标限价 | 1132500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人业绩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 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详见招标公告 获取纸质 招标文件的方式: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04-25 00: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5-15 08:45: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5-15 08:45: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详见招标公告 | ||||||||||||||||||||||||||||||||||||||||||||||||||||||||||||||||||||||||||||||||||||||||||||||||||||||||||||||||
开标方式 | 详见招标公告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 2024-05-15 08:45:00 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 | ||||||||||||||||||||||||||||||||||||||||||||||||||||||||||||||||||||||||||||||||||||||||||||||||||||||||||||||||
公告发布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番禺区星运路1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胡工 | 联系电话 | 020-22905692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南685号801(自编808室)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邝智恒 | 联系电话 | 15989167596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28866213 | ||||||||||||||||||||||||||||||||||||||||||||||||||||||||||||||||||||||||||||||||||||||||||||||||||||||||||||||||
发布责任人 | 邝智恒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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