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卡朗卡德斯100MW漂浮式电站项目设备监造服务变更公告
采购编号:0627-25101650953
现对印尼卡朗卡德斯100MW漂浮式电站项目设备监造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做如下变更:
一、原公告:
3.2 专用资格要求
(1)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或ILAC(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认可机构颁发的IS017020及 IS017025 证书;
(2)应具有国家相关部门、协会、认证机构等颁发的光伏甲级监造 资质;
(3)近36个月内(含,自首次响应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含,自首次响应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4)具有近3年内(自首次响应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履约完成时间为准)至少2个同类型同等级及以上的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
(5)人员要求:负责本项目监造的项目经理必须担任过海外光伏项目的项目经理职务;项目总监和项目经理应有国际项目设备监造工作经验,有高级工程师或同类工程职称;监造工程师应有本专业5年以上的设备监造工作经验,有工程师或同类工程职称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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