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路桥新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高新园区建设项目(室外配套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台州市路桥新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高新园区建设项目(室外配套工程)已 路桥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2312-331004-04-01-711201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台州市路桥新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台州市路桥新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台州市路桥新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高新园区建设项目(室外配套工程)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 万元,工程概算 21300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12300 万元,建设规模: 新建三栋标准厂房,总建筑面积46863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46625平方米(包括1#标准厂房为6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1397.65平方米,2#标准厂房为3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9978.73平方米,3#标准厂房为3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4379.3平方米,配电房建筑面积400平方米,门卫及门廊469.67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237.78平方米。
建设地点:路桥区新桥镇。
2.2 招标范围: 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预算书中所包含的道路、排水排污、围墙、室外安装等所有内容,具体内容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 。本次招标控制价为 8402565 元。
2.3 施工总工期:不超过 90 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投标人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临时证书无效)(□职称: /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 年 /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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