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怀远县充换电设施补短板项目(一期)项目编号为(BB2024HYGCZ0811),招标人为怀远县大禹新能源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答疑如下:
疑问1:针对招标文件技术评审中施工经理业绩:自 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委任施工经理,具有一个作为项目经理或施工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承担的单项合同投资金额400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项目或单项合同投资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充电桩项目施工业绩得10分,没有不得分。因本次充电桩项目分布于怀远县各乡镇,充电桩施工为分散式,而非集中式施工,请问此项要求是否限制中小型企业进行公平竞争?
回复:本项目相关业绩要求按照《关于规范施工(监理)招标投标人资格条件中同类工程经验要求的设置并试行菜单化操作的通知》(蚌招标[2014]34号)文件执行,不存在限制公平竞争,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2:针对招标文件技术标评审技术负责人需具备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而设计经理及施工经理均已要求为机电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该项技术负责人为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是否造成资源过剩,且限制中小型企业进行公平竞争?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3:招标文件,投标人资质要求中,提到设计资质要求:满足①②任一要求均可: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因该项目主要施工内容为新能源充电桩,建议修改为设计资质要求:满足①②任一要求均可: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或(变电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回复:本项目招标内容不含变电工程专业,按招标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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