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甘肃投资集团云天酒店有限公司一批报废资产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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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日期 | 2024-11-08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1-21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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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公司内集中堆放。 | |||||||||
标的现状 | 闲置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 | 评估基准日 | 2024.05.31 | ||||||
评估机构 | 甘肃广合资产评估事务有限公司 | |||||||||
转让方 情况 | 名称 | 甘肃投资集团云天酒店有限公司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作为转让方,向甘肃省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甘交所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甘交所集团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甘交所集团相关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甘肃会展中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9月3日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2024年 第27次) | |||||||||
转让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标的交易条件 | 交纳方式 | E交易钱包支付 | ||||||||
交易方式 |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转让;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1.法律法规允许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参与。 2.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受让方须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完成转让标的交割相关手续。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踏勘转让标的并了解相关情况,按要求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自行登录甘肃省产权交易所网站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登记,上传资格文件等报名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资格审查合格且交易保证金确认到账的意向受让方,取得参与受让资格。逾期未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或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受让意向。未受让者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2.受让方应在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重新组织交易。 3.标的为报废资产,部分零配件存在丢失、损坏等情况,标的按现状进行转让和交割,受让方必须采用安全方式装运及转移,转让标的移交后能否二次使用由受让方自行判断,出现以上事项均不取消交易和调整成交价格。 4.受让方应在转让方的统一调度和安排下,按期完成转让标的全部拉运及现场清理恢复工作。经转让方检查验收,不得损坏其他资产或造成损失。 5.受让方及其拉运人员应遵守转让方有关规定和要求,接受转让方安全监察及安全考核,不得私自进入非转让标的区域,不得私自动用任何非转让标的,不得原地再次转让标的。 6.成交后由受让方自行拆卸拉运转让标的,期间的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应具备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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