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江北建筑资源再利用中心项目已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303-330205-04-01-399270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江北区坤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宁波市江北区坤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甬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850kVA配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二、项目名称
江北建筑资源再利用中心2850kVA配电工程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项目名称:江北建筑资源再利用中心2850kVA配电工程
3.2项目地点:位于宁波市江北区洪塘南路东段30号附近
3.3.招标控制价:2498204元。
3.4.招标范围:江北建筑资源再利用中心2850kVA配电工程变压器设备供货(含配套电力柜)、包装、运输、保险、二次运输(含设备吊装,如有)、装卸、安装、进线电缆、管线基建、电气调试试运行、检测验收、培训、试验检测等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及保修期服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5.工期:45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至送电完成之日)。
3.6.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3.7.安全要求:合格。
3.8.标段划分:1个标段。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并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入围宁波永耀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七批专项采购(2024-2025年度施工类分包商入围资格预审项目)(提供网页版的中标结果公告)。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08日09时00分至2024年10月1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5.2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系统使用费100元。
5.3温馨提示:1.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请慎重下载;2.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个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设备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或者制作的,其响应无效。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采购系统(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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