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212-440106-33-02-489053 | |||||||||||
投资项目名称 | 第十五届全运会广东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第十五届全运会广东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升级改造项目、第十五届全运会广东省人民体育场改造项目体育工艺(设备类)采购及相关服务 | |||||||||||
标段(包)名称 | 第十五届全运会广东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升级改造项目、第十五届全运会广东省人民体育场改造项目体育工艺(设备类)采购及相关服务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广州市 | |||||||||||
资金来源 | 省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省财政资金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2.2.1本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 | |||||||||||
招标内容 | 第十五届全运会广东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升级改造项目、第十五届全运会广东省人民体育场改造项目体育工艺(设备类)采购及相关服务 招标公告 招 标 单 位: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9月 第十五届全运会广东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升级改造项目、第十五届全运会广东省人民体育场改造项目体育工艺(设备类)采购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第十五届全运会广东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升级改造项目、第十五届全运会广东省人民体育场改造项目体育工艺(设备类)采购及相关服务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投审〔2024〕19号、粤发改投审〔2024〕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省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体育工艺(设备类)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第十五届全运会广东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升级改造项目、第十五届全运会广东省人民体育场改造项目体育工艺(设备类)采购及相关服务 2.1.2工程建设地点:第十五届全运会广东省人民体育场改造项目位于广州市越秀区较场西路18号,第十五届全运会广东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升级改造项目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大观南路36号。 2.1.3工程建设规模: 第十五届全运会广东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升级改造项目:本项目为升级改造工程,室外场地改造面积345864平方米;新建及改造建筑工程面积183101平方米,其中新建部分为副场竞赛功能用房及全运会总指挥中心用房共8000平方米,改造部分包括主体育场改造建筑面积141434平方米、副场改造建筑面积725平方米、跳水馆改造建筑面积32942平方米;附属场馆外立面改造工程面积65137平方米,包括网球中心外立面及屋面、曲棍球场功能用房和棒球场功能用房外立面和游泳跳水馆南立面改造;夜景照明工程面积183311平方米。 第十五届全运会广东省人民体育场改造项目:省人民体育场项目总用地面积30558平方米,体育场内原有建筑面积17759.54平方米、钢结构雨棚建筑面积68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拆除钢结构雨棚、体育场内北侧电房、卫生间等,加固装修改造现状建筑用于赛时功能用房,加固改造北侧建筑用于改扩建体育博物馆,新建雨棚(轻型钢桁架结构),原有外立面装修,室外工程等。改造后建筑面积约18351.1平方米(其中体育场内建筑面积约11063.81面积平方米,博物馆建筑面积约7287.28平方米)、雨棚(轻型钢桁架结构)面积约7374平方米。建筑主体结构最大跨度约8米,建筑高度约为41米。 2.1.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2.2.1本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 本次招标内容拟对第十五届全运会广东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升级改造项目、第十五届全运会广东省人民体育场改造项目场地设施中的体育工艺(设备类)进行采购及配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场地扩声系统、场地照明系统、LED大屏幕显示系统、自动升旗系统、标准时钟系统、计时计分系统、赛时集成系统等体育工艺设备、系统及相应辅助配件的深化设计、制造、供货、运输、装卸、搬运、到货验收、组装、安装、集成、调试、试运行、检验、验收、全运会和残特奥会期间的赛事保障及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等相关工作,具体以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说明为准。 2.2.2 主要配置(数量、技术规格):详见本项目的技术需求书。 2.2.3交货地点:广州市天河区、越秀区及招标人指定地点。 2.2.4交货期:满足合同等有关资料的要求。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进度情况要求暂停安装、工期顺延等措施,因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人不得要求再调整。 2.2.5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招标人需求的产品和服务。本项目所需费用以现金支付部分+赞助权益回报部分结算(赞助权益回报清单详见招标文件)。其中现金支付部分由招标人与中标人结算,中标人按合同约定开具等额发票给项目业主单位;赞助权益回报部分由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广东赛区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与中标人结算,执委会、中标人对开等额发票(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投标人需同时对现金支付部分及赞助权益回报部分进行报价,组成投标总报价。 最高投标限价:43023016.79元;各分项限价为:
备注: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工商行政(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设备招标中同时投标。 3.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揽过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或以上的类似体育工艺设备业绩。 注:(1)类似体育工艺设备业绩是指包含场地照明设备、场地扩声设备、LED大屏幕显示设备其中一项或多项体育工艺设备的供货或采购服务或赞助业绩。 (2)投标人须提供供货合同或采购服务合同或供货赞助协议等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如合同不能单独体现对应体育工艺设备名称的,还需提供经业主盖章确认的相关证明资料。 (3)金额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如合同不能单独体现对应的体育工艺设备业绩金额的,则以中标通知书或经业主盖章确认的其他证明资料中载明的对应的体育工艺设备业绩金额为准。时间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4)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业绩,相关证明资料若为外文的,须同时提供中文译文,评标时不同语言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译文为准,投标人须对中文译文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未提供中文译文的,该文件无效。类似业绩为境外业绩的,金额按合同签订当月最后一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人民币汇率换算的金额为准。 (5)上述证明资料扫描件均需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3.3投标人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格式详见公告附件一格式)。 3.4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3.5投标人已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招标公告发布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招标文件。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4.3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为: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 注:(1)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布招标文件,并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3)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建设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指南》。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B) 5.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1.2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递交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1.3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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