漕泾二期项目政府扶持项目咨询服务 竞争性谈判二次 公告
上海电力 招采中心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采购,于 202 4 - 9 - 10 在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 www.chinabidding.com ) 发布公告 。本次采用 竞争性谈判 方式, 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 投标 。
1、 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政府扶持项目咨询服务
项目单位:上海漕泾第二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服务目标 :提供全过程的政府扶持项目咨询服务,并取得预期效果。
项目期限:自合同生效起至机组投产,咨询窗口期为两年。
2、招标内容
从政府评审的角度出发,申报、评审、立项和验收整个实施过程和各个环节,提炼项目技术亮点、精心策划申报材料、专业化编制申请报告,在项目申报、评审、立项等多个环节争取脱颖而出,争取项目投资方利益最大化。拟将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烟气深度余热利用及高效治理作为申报项目。
3、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
1) 响应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 响应人近 36个月内未发生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事故;
3) 响应人近 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 响应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 响应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 黑名单;
6) 响应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7) 响应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8) 响应人应具有近 5年内(自首次响应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个省市级或以上政策支持项目申报咨询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
9) 响应人推荐的项目负责人应为响应人正式员工 (以社保证明为准),具备1个及以上担任同类或类似项目负责人资历业绩(响应人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资历业绩证明),年龄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
10)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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